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0
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发起式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5 月 16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6912
下属基金简称 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912
基金管理人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
基金经理 吴胤希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5 月 2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
基金经理 裘明达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9 月 2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深度基本面研究和组
合的均衡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
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
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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