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1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
售协议,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本公司新增以下机构为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016912 C 类:016913)的基金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可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销售业务。
有关本基金发行、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000
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