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09:06:36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62 号文)注册,进行
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
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作为 ETF 联接基金的相关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中药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的剩余证券,选取涉及中药生产与销售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纳入中药主题;

(3)将(2)中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作为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
本权重不超过 10%。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同时,本基金也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