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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0 07:24:1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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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0

关于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对

本公司管理的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稳健增利债券”)新增E类

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和《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类基金份额代码:022221),

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鹏华稳健增

利债券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变。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产。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稳健增利债券的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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