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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0
关于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对
本公司管理的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稳健增利债券”)新增E类
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和《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类基金份额代码:022221),
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鹏华稳健增
利债券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变。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产。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稳健增利债券的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稳健增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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