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7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1 月 0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68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0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01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01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01 月 1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01 月 1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01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 A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838 01683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通过
其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 A 申购金 申购费率 备注
额(M)
M<100 万 0.40% -
100 万≤M<500 万 0.20% -
500 万≤M 1000.00 元/笔 按笔收取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