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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29 13:05:48 股吧网页版
华安沣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9

华安沣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2年9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沣裕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110号) 准予注册,进行募
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投资组合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本
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资产配置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
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北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
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 管理风险、合规性
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
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如投资, 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
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
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若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会面临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以下简
称“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
金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
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符合本基
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
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
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基
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
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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