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7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1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266,440.09 份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投资目标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投资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
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等进行替代。
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
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
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
风险收益特征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指数发起式 A 指数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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