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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2
关于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个人投资者增加电话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通过本公司官网(www.founderff.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中国证券报》发布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和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述渠道发布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以下统称“《公告》”),通知以寄送纸质表决票的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16754;C 类基金代码:01675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便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告》的相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增加电话投票方式,现对电话投票的相关安排发布本补充公告。
一、电话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按《公告》的规定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书面纸质表决方式投票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990),确认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并以回答基金管理人客服人员提问的方式核实身份后,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指定座机号(010-57987100)主动拨打基金份额持有人预留在基金管理人处的联系方式,待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并以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误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预留手机号等。
2、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起止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9:00
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 17:00 止,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
准。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4、电话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二、表决效力的认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即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但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若基金管理人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为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参与投票或同时进行纸质投票、电话投票者,若各表决票之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意见的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收到的有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收到的表决意见视为被撤回;
(2)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意见的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并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管理人收到纸质表决意见的时间按《公告》列明的原则确定,电话投票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作为《公告》的补充,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查阅,投资者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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