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关于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相关规定,经与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日(含该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
基金合同、《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
规的更新等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调低托管费率的主要情况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低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信息、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修改基金合同释义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相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