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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8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7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公告依据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2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2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含)起或者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 闭运作模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基金合同生效 日后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 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 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予以公告。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 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 放期相应顺延, 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 准。
2、本次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含)至2023年12 月11日(含),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3、本基金自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 一日(包括该日)进入封闭期,即2023年12月12日(含)至2024年6月11日(含),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4、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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