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赎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1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7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3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 A 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6711 016712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注:(1)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本基金管理人查询其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网站:www.blackrock.com.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02-6655);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因实际情况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
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中心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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