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公募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2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公募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 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
相应程序,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调低旗下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 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的 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 率调整情况参见下表,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 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序号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1 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 1.50% 0.25% 1.20% 0.20%
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泉果思源三年持有期混合 1.50% 0.25% 1.20% 0.20%
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 站(www.qg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 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q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158-65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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