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2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9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6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9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超过 1.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超过 1.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超过 1.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
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
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 0.6%
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3%
500万元(含)以上 1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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