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8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农业银行新增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A 016605
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C 016606
财通资管双鑫一年持有期债券A 019424
财通资管双鑫一年持有期债券C 019425
财通资管创新医药混合A 019740
财通资管创新医药混合C 019741
自2024年8月3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与农业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T+2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8、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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