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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09:06:48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1

民生加银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2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74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本基金而言,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除非另有说明,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6
第八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3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6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3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80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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