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鑫悦1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9
南方鑫悦1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南方鑫悦 15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
证监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22]1750 号文注册。
2、南方鑫悦 15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鑫悦 15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鑫悦 15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5 个月锁定期,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锁定期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是否采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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