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稳进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稳进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稳进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稳进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5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施罗德稳进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公告依据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稳进回报六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稳进回报六个月 交银稳进回报六个月持
持有期混合 A 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545 01654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是 是
业务
注: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六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六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
金后六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 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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