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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3 09:15:42 股吧网页版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嘉实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嘉实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实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7月3日起,嘉实财富将开始销
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上银丰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9787

1

上银丰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9788

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20186

2

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0187

3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537

4 上银恒睿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7004

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20550

5

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0551

6 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1468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
业务的具体日期、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
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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