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2-09-24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慧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慧鑫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银慧鑫
公告依据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慧鑫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1717 号
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2022 年 9 月 23 日
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5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1,021,150.0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9.35
有效认购份额 201,021,150.08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29.35
合计 201,021,179.43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87.85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是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2022 年 9 月 23 日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
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