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
告
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16528,C 类基
金代码:01652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2〕176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 2023 年 2 月 8 日开始募集,原
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根据《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3 年 5 月 5 日提前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自 2023 年 4 月 1 日
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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