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
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TA 类别
016515 申万菱信智能生活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自建 TA
016516 申万菱信智能生活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自建 TA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以上基金产品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代销机构简称 客服电话 官方网站
申万宏源证券 95523 或 400-889-5523 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95523 或 400-889-5523 www.swhysc.com
本 公 司 旗 下 各 基 金 的 销 售 机 构 信 息 也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www.swsmu.com)进行查询,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各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 或 021-962299)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