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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15 07:03:36 股吧网页版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5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5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数

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 A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507 01650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金额为 1 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
构申购本基金时,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前述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
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申购 A 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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