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6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2019年5月27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经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0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在投资范围中增加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及相应调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估值对象、估值方法、收益分配原则等内容,并增加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增加摆动定价机制及修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等事项,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保本周期到期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基金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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