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30

蜂巢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您应当已经完整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充分理解权利、义务及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
揭示书将向您重点揭示产品的特有风险、特定安排、主要费用、您的重要权利、
信息披露、冷静期和回访、投诉及争端解决方式等事项。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等级(R2)。
(一)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在 1 年-5 年(包含 1 年和 5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
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
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债券仓位,在债券
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2)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
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
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
生风险。
3)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
而使基金收益发生变化。同时,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标的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
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果指数发布机构退出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
蜂巢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等原因,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
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届时基金合同将发生变更, 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基金投资
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
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
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
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
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
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
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1)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组合
中还会保留部分现金或其他债券品种。此外,标的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和基金估
值方法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使本基金存在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
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3)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
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
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蜂巢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销售服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
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
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券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
某些债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债券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基金申购与
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
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