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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31
关于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31 日起增设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803),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451)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C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0.30%)和托管费(0.10%)。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为 0.30%。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4、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
注:Y 为持有期限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垂询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特性、听取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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