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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6
关于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 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
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和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zg.com)发布了《关于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和《关于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合同变更顺利完成,现发布《关于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具体变更公告内容如附。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关于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 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公
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6 号),我司作为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拟将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并按照《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
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涉及法律文件全文变更,即由原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文件,包括《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上述法律文件已同步在我司官网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次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涉及的主要变更和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主要变更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 “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财通资管现
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
(二)变更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由“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
基金”。
(三)调整投资相关条款
根据公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原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策略。具体如下:
财通证券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
在满足客户资产流动性与安全性要求
投资目 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与较高流
的前提下,争取委托人的分红收益率超
标 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过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试运行期投资范围仅包括期限在1年以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
内(含 1 年)银行存款。 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试运行期结束后可扩大投资范围,包括 (一)现金;
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期限在 1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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