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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8 09:24:1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8

关于中泰研究精选 6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中泰研究精选 6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研究
精选 6 个月持有股票 A,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44;C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研究精选 6
个月持有股票 C,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45;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网址:www.txfund.com

客服电话:95017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网址: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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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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