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619 号文注
册,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根据统计,目前本基金已达
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
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即本基
金 2022 年 8 月 30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
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