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8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11月8日起增
加阳光人寿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适用基金代码
1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6412
2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413
3 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7813
4 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7814
5 兴合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8876
6 兴合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8877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客服电话 95510 网址 https://www.sinosig.com/
2.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97-0188
网址 www.xhfund.com
重要提示: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办理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
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及期限以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
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