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31 10:24:24 股吧网页版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99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主动投资股票,因持有可
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六个月方可赎回,即在六个月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投资者需合理安排资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和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修订,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2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2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8
九、基金的投资 ...... 40
十、基金的业绩 ...... 5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3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54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6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7
十七、侧袋机制 ...... 74
十八、风险揭示 ...... 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7
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8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9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