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04 07:24: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扬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4


关于鹏扬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控制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鹏扬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的规定,鹏扬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410;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3年1月6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设置总规模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后续若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将另行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请(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下同)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在满足销售对象限制和额度限制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对该日所有的有效申请予以确认。

若T日的有效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0亿元,在满足销售对象限制和额度限制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由各销售机构根据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因控制基金总规模,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全部或部分交易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考虑计算精度等原因,可能使基金总规模略微超过或低于100亿元,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3、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并公告,具体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后续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4、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10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有效赎回确认金额
(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上述公式中若涉及有效转换申请,对应的转换金额均含转换手续费。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触发比例确认的情形和具体的每日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