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2 00:04:51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 ETF 联接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3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
ETF 联接发起式 A ETF 联接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357 0163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注:(1)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2)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将在 2024 年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转换业务,详

见 2024 年 2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转换),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转换的价格。
3.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 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
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