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2 09:06:12 股吧网页版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2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转型而来。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经
2022 年 7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2】145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2023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09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修改基金名称、运作方式、申购和赎回规则及赎回费率、投资限制等以及因本基金转型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修订后的《财通资
管通达稳利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原《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本基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由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转型而来。原《财通资管通达稳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即 2025 年 8 月 31 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3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