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民生银行为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民生银行为
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2年9月8日起,本公司新增
民生银行为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6285
2 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286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民生银行为汇丰晋信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予以说明,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
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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