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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1 08:05:06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1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87 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您在购买本基金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及一年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一)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基金份额、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8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2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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