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08 10:52:43 股吧网页版
中银证券慧泽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8

中银证券慧泽平衡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中银证券慧泽平衡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月 27 日证监许可【2022】1368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期间基金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募集期:2022 年 7 月 1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
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本公司直销柜台,代销机构是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
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3 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8.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
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具体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8、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本公告和《中银证券慧泽平衡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将
同步刊登在 2022 年 7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上。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的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
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还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