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安添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中银证券安添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安添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27日证监许可【2022】1367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8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 9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 11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6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