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31 09:36:06 股吧网页版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31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1 页 共 3 页恒生前海恒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送出日期: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 基金代码 016193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A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16193 016194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7-20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维康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7-20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8-06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稳
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 久期配置策略;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3、 骑乘策略; 4、 息差策略; 5、 类属配置
策略; 6、 个券选择策略; 7、 信用债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 页 共 3 页(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 A
费用类型 份额( S)或金额( M)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6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40% 非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06%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04% 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02%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日 1.50% -
7日≤N<30日 0.10% -
N≥30日 0% -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 C
费用类型 份额( S)或金额( M)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 - 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 售 服
务费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A 0.00%
恒生前海恒悦纯债C 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
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