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安恒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天弘安恒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送出日期: 2023年08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安恒60天滚动持
有短债
基金代码 016160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8月02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60天滚动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1 王顺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01日
基金经理2 赵鼎龙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1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人
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
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
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
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短期
债券为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 详见《天弘安恒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 -
赎回费 - -
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方可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20%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