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7
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 办
公告依据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0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0月18日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约定,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
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前一日(含当日)止的期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2023年7月18日(含该日)至2023年10月17日(含该日)。 本基金第二次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10月18日(含该日)至2023年11月14日(含该日),共20个工
作日。 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
述开放期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
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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