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8 08:13:15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次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1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1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3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及《鹏华丰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
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14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84

关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80,696,174.50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7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第 2 次分红

注:根据《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3 年 11 月 2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
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1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