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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9 09:18:15 股吧网页版
华安智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9

华安智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5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5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封闭运作期于2022年6月13日届满,自2022年6月14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华安智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并适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1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须充分知悉和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特点和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投资选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价格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5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54
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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