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为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 为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QDII)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6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7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22年7月26日成立。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69号文准予注册,于2023年4月19日成立,2023年5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变更为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并据此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变更为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博时纳斯
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A类基金份额”,将“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情况如下,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变更前) 基金简称(变更后)
016055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 博时纳斯达克100ETF发起
(QDII)A人民币 式联接(QDII)A人民币
016056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 博时纳斯达克100ETF发起
(QDII)A美元现汇 式联接(QDII)A美元现汇
016057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 博时纳斯达克100ETF发起
(QDII)C人民币 式联接(QDII)C人民币
016058 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 博时纳斯达克100ETF发起
(QDII)C美元现汇 式联接(QDII)C美元现汇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均保持不变。关于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发起资金认购份额的规定继续有效。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博时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变更为联接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后的《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博时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自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同日起失效。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变更为联接基金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9510556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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