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2
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7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9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10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4
五、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8
六、清算与交割......22
七、退款事项......23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24
九、发售费用......25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26
重要提示
1、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6日证监许可【2022】95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每份转换转入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简称: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代码:016029,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C,基金代码:016030,不收取认(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基金”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湘财证券等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 A 类或 C类基金份额,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7、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金认购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8、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湘财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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