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发布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发布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海新兴成长
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王立卉
联系电话:(021)38429808;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即在该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填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节 第(三)条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
文件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00 以前(投
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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