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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09:09:2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
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增强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转换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五、基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金财产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的固
的保管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交易 有财产。

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其他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 投资所需账户。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
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 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 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
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托管资产开户银
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4.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本基金完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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