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27 09:11:0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7

1 / 4
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A)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年12月7日
送出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稳鑫 90 天滚动
持有中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5923
下属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稳鑫 90 天滚动
持有中短债债券 A
下属基金代码 015923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9-22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每
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
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
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
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起(即第一个运
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
购申请日后的第 90 天
(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
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
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日后的第 180 天(如
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开放频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设定 90 天的滚动运
作期 。在每份基金份额
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
回申请。
基金经理 沈科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09-22

2 / 4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1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
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债券,并控制投资组合久期,力求在严格控
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财富(1-3年)
指数收益率*2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0.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10% 非养老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非养老
金客户
M < 100 万元 0.06% 养老金
客户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03% 养老金
客户

3 / 4
M ≥ 500 万元 300 元/笔 养老金
客户
赎回费 - 0.00%
申购费:
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注: 1、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