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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09 11:20:21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2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7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1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2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5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21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2

重要提示

1、申万菱信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22】754 号
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发起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指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若某一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制。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各
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本基金最高募集规模为 1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首次募集规模
不得超过募集目标上限,若募集期投资者的认购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采取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开立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手续。

10、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12、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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