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12 10:04:51 股吧网页版
富国中证500基本面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三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2

招募说明书(更新)
富国中证 500 基本面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三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富国中证 500 基本面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已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10
号《关于准予富国中证 500 基本面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 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
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 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
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投资者应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
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 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 本基金投资存托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 创新企
业发行、 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违约风险、 信用风险、
现金流预测风险、 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 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若基
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因而, 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
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
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
外。 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