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QDII)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九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 5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9
三、本基金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2
四、清算与交割 ...... 17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7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8
七、发售费用 ...... 19
重要提示
1、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号 1016 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5884,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代码为 015885。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止。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5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9、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下同);直销机构每个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不设级差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等数量限制,但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两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0、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
人不须另行开立。
11、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22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如出现调整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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